8月16日晚间,迪马股份(600565)公告,当天,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渝 05 破申 608 号),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申请人迪马股份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重庆宇邦)对被申请人迪马股份的破产清算申请。
今年8月7日,债权人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重庆宇邦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电缆供应服务。
据公告,重庆五中院就上述申请于8月16日进行了听证,公司法务参与了本次听证,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应证据材料。法院当天除裁定不予受理上述申请外,还表示,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五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迪马股份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未来也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该申请及申请不予受理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实质影响。申请人是否向重庆市高院提交上诉,重庆市高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迪马股份还公告,迪马股份对其内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迪马股份表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迪马股份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300万元到49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132万元到15782万元,同比减少比例74%到83%。
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3300万元到249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股票配资门户推荐,将增加8744万元到10394万元,同比增长比例60%到71%。